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各工作岗位职责

作者:发布时间:2020-08-03浏览次数:250


土木水利学院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在基层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本级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本级党组织的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研究安排党组织的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措施,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3、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政策理论学习,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经常分析教师员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带领教职工搞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工作,保证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完成,支持行政领导,正确履行职责;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主持抓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组织制定相关的制度并保证其贯彻执行;

4、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深入广大教师员工当中,了解和分析他们的思想动态,紧紧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密切结合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分层次、有效地做好广大教师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下属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基层党委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抓好本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度,按期召开本级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加强党组织一班人的团结,注意发挥委员会的政治核心作用;抓好发展党员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师员工在出国、晋升、深造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6、领导工会、统战、共青团工作,协调好本单位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做好党支部管理工作以及对本单位全体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党委的具体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主持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并抓好落实,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抓好基层党委、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工作,组织好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和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本级党组织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8、完成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除以上职责外,学院党委书记还要注意深入广大学生中,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本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学生班主任的配备、管理等工作。



土木水利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院的岗位责任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制定本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院务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全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2、主持制定与完善本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并抓好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所、中心)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3、负责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指导副院长抓好教学各环节的常规管理以及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成果的评议和推荐工作;

4、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的引进、选派、聘任;组织实施教师的进修、培养、考核、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聘工作;

5、负责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以及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6、领导本院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审查本院教研、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优质课、精品课申报,成果鉴定、学术论文评价,以及本院学术研讨及对外交流等活动;

7、负责审查本院各课程教材的选用方案和购置计划,执行学校教材管理制度,做好本院教材建设工作;

8、负责组织学院的对外合作交流、科研开发、技术推广与社会服务工作;

9、配合本级党组织抓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教风学风建设及学生管理教育工作;

10、负责安排和审批本院各项经费的开支;

11、负责本院国有资产和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

12、支持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13、负责学院安全稳定工作;

14、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土木水利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和落实学校和学院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在基层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各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查、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学生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

4、领导并抓好分团委、学生会的建设,领导分团委书记组织全体学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大型活动,并负责指导分团委书记抓好学生会骨干队伍的建设,抽查和审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培养学生会干部的奉献精神;

5、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指导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检查和督促辅导员工作的实施和总结,经常听取辅导员老师的建议;

6、负责全院奖学评定及发放、特困生教育管理工作及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审核工作;做好全院学生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全院学生的政审和操行评定、评奖、评优、评先等工作;

7、组织开展新生形势政策教育、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校规校级教育及新生军训;

8、负责毕业生就业的指导、教育、推荐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9、制定实施学生第二课堂活动计划,指导开展好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学生活动,切实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

10、认真执行基层党委书记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级党组织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土木水利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任务;负责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及总结;负责做好各系(教研室)与各有关院部、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教学改革等规划,以及本单位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3、负责组织各门课程的理论、实验及实习教学大纲的编制与修订;负责学院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

4、负责督促教务办公室人员做好教师教学任务安排与落实、调停课、教师工作量审核,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及教学文件整理归档等教务管理工作;

5、负责课程考试命题质量审核、监考教师考前培训、学生考前教育,检查考试组织安排及监考质量,负责本单位组织考试学生的违纪处理,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6、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学检查与质量监控,检查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定期到课堂听课,了解和掌握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负责教风、考风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风建设工作;

7、负责各项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督促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等教学改革与研究;负责教学相关项目的申报、建设、管理与教学评奖的组织推荐等工作;负责并组织各类教学工作的评价、评估和评选等工作;

8、负责组织教材和实验实习指导书的编写、立项评审等工作;组织落实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工作;

9、协助院(部)长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新引进教师的考核工作;对教师、实验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的聘任、使用、培训、进修、晋级、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10、负责指导研究生管理工作。指导研究生教学科研主任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答辩、奖惩;审核并办理学生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负责学院的研究生的招生宣传、计划申报、组织命题、复试和录取工作;

1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学科建设、科研管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学位点建设规划、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和导师队伍建设规划;

12、根据学院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提出的科研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指标和时限、途径和策略、方法和措施,保证年度科研任务的完成;

13、负责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申请、立项、组织实施、检查、经费管理、成果鉴定或结项、报奖等;负责本院师生科研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归案和立卷;

14、负责学院科研平台的管理和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负责学院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工作;协助学术委员会组织院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

15、每年度检查一次全院科研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科研任务按计划进行,每年进行一次科研工作总结;负责教职工年度科研工作量的审核及技术考核工作;

16、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的具体工作;协助院长组织制定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培育、申报和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并提交给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形成决议,并组织实施;

17、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全院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提出研究生教学和培养的改革方案,交院学位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查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论文选题和研究生指导老师名单,每学期检查一次研究生教学、科研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18、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对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检查、评价;负责任课教师的选聘、管理、考核及奖励工作;负责各专业课课程表的排定及授课教师等有关问题的协调;审查新开课程内容,组织开新课老师的试讲工作,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抽查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确保教学任务保持按量完成;负责专业课程考试的组织、协调及试卷管理工作;负责教学工作量计算、统计和上报等日常教务工作。

 

 

土木水利学院院务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学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院务综合办公室的资料文件管理、用品管理、信息管理、新闻宣传、节假值班、会议安排等日常事务;负责学院内外的联系、接待、沟通和协调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政策、文件、材料的上传下达及汇总、报送;督促教务秘书、科研秘书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3、协助主管领导、系主任执行各专业教学计划,做好理论、实验及见习实习的教学任务安排,负责排课、调停课、选课、下发课表等教学运行管理;负责审核、上报教师教学工作量;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各项教学检查、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经验交流等工作,负责组织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的评价工作;

4、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本院学生的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做好各级各类监考人员及考场安排工作;

5、协助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教风、考风和学风建设工作,负责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成绩管理、学籍异动审核、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毕业生论文管理等工作;

6、负责学院院章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和要求起草和拟定有关报告、请示、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总结等工作;

7、协助主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各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和课题的申报、建设、监督、验收、管理与评奖工作;

8、负责组织学生教材的选用及教师用书的征订工作;

9、参与人才引进、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教师培训、进修、访学、外聘教师工资手续的组织工作;

10、根据学院量化考核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核统计、结果发布,协助领导做好各类先优评奖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木水利学院分团委书记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校团委和学院党委副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分团委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分团委全体委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分团委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督促并帮助分团委其他成员做好本职工作;

3、负责团的思想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团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不断提高青年团员的思想水平;

4、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团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做好团干部的选拨、培养、使用及考核工作;为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负责学院团费的收缴和管理使用;负责对违纪团员的处分和教育等工作;

5、负责指导学院学生支部、学生社团及班级团支部开展具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的校园文化活动及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6、在学生处和学院党委副书记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决议、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协助学院主管领导全面抓好学院的学生工作;

7、主持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毕业教育等;

8、负责本院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和分析,探讨规律与方法,提出对策与建议;

9、负责拟定学院的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上报有关领导及部门;

10、建立健全学院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有关会议,总结情况,分析研究问题,安排布置工作;

1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组织发展工作;

12、协助主管领导认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派、培训、管理、考核及日常指导工作;

13、协调本部门与学院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14、负责学生年度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和学生年度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奖学金评定、学生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15、负责学生干部队伍的选拔、管理、培养及考核工作;指导学院学生会、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16、负责学生工作的宣传和学生工作的档案管理;

1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木水利学院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在基层党组织和校工会的领导下,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校工会要求抓好本单位工会主席换届选举工作,定期召开工会会员大会,做好学校工代会代表选举工作,负责组织筹备本单位教工民主大会,协助本单位党政做好学校教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3、负责组建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总结工会工作经验,支持各委员的工作;

4、在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充分发挥作用,当好党政的助手和参谋;

5、按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同时开展好本单位文体活动;

6、负责本单位工会会费的收缴和经费使用;

7、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深入开展工会理论研究,抓好“三育人”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

8、关心本单位职工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重视女工工作,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单位领导对生病、住院、亲人去世的教工进行关怀慰问,组织教职工的社会捐赠活动;

9、办好“教工之家”,开展“模范教工之家”创建活动,做好“先优模”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配合党政做好教职工疗养、教职工的考察学习等工作;

10、做好工会会员的管理工作,及时发展吸收新会员;

11、积极协调党、政、群团各部门关系,主动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定期向上级工会和教职工报告工作,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12、完成党组织和校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木水利学院系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本系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系有关管理制度、年度计划及系发展规划,并负责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各项计划的实施、检查及总结;

3、负责专业建设,包括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教材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团队建设;负责教学评估工作及教学成果总结;

4、负责本系教师教学任务的安排及管理,做好教学各环节的组织、检查及验收工作,保证教学正常运行;负责审核、上报教师的工作量;

5、支持本系教师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负责组织相关教师进行课题申报、论证及成果评定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科技推广工作;

6、配合学科带头人开展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学科带头人组织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学科申报、评审等工作;

7、负责本系教职员工的业务考核,就人才引进、教师进修、培训、学习、晋级、使用、奖惩、请假等事宜向学院提出建议;

8、根据学院下拨经费额度,负责本系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并上报学院审批;

9、负责本系学生的专业教育工作,组织全系教师开展“教书育人”工作;

10、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完成学院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土木水利学院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实验室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领导和组织实验室全体人员落实并完成实验教学工作;

2、协助主管领导制定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实验指导教师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

4、负责制定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与耗材购置计划及仪器设备维修计划;统计实验室基本信息;负责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

5、根据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积极开展实验项目更新,不断改革实验内容和实验方法,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6、负责制定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对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7、监督和检查实验人员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大型精密仪器操作规程;

8、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制定安全守则和安全预案,并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实验室安全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者向学院提出处理意见;

9、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10、负责处理和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土木水利学院教师系列岗位标准

一、讲师

1.完成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96教分以上;具有指导学生实习、实验等教学环节的能力,教学水平要达到80分以上;

2.每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

3.主持或参加1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项目。

二、副教授

1.承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其中至少有一门是本科生必修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144 教分以上;教学水平要达到85分以上;

2.每年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各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篇;其中三年内至少1篇被SCISSCIEI 等收录;

3.主持或参加1项厅(局)级以上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项目;

4.每年至少申请1项国家或省自然基金项目,且申报其他各类各级项目1项;

5.教学改革中做出成绩,四年内主持完成校级教学科研课题一项。

三、教授

1.承担两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其中至少有一门是本科生必修课),完成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教学水平要达到90分以上。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144 教分以上;

2.每年在国家级和核心期刊各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篇;其中三年内至少2篇被SCISSCIEI等收录;

3.主持或参加1项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项目;

4.每年至少申请国家和省自然基金项目各1项,且申报其他各类各级项目1项;

5.每年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2项;

6.指导青年教师(讲师以下,包括讲师),使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要达到良好以上,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备注:

12014年所有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以录用通知为准,但只能做完业绩统计一次,不可下一年度重复统计;

250周岁以上副教授、教授不做要求。


 

土木水利学院教务秘书岗位职责

1、做好每学期考试的报名、打印试卷、考场布置、监考教师安排等工作;

2、负责征订教材工作;

3、负责试卷的管理,组织好试卷批改的监督、检查、总结、文件收集、质量审查与评分等;

4、负责毕业论文的文件整理、分类存档等;

5、负责有关会议的记录,建立各种会议记录资料的记录、分档、存档工作;

6、负责教学档案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土木水利学院研究生及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1.在学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院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上传下达,包括项目申请、立项、组织实施、检查、经费管理、成果鉴定或结项、报奖等;负责本院师生科研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归案和立卷;

2.根据学院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提出的科研工作任务,以及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全年工作,保证年度科研任务的完成;

3.在学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科研平台的管理和科研创新团队材料的报送;负责学院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工作的上传下达;协助领导组织院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

4.协助主管领导管理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全院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

5.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制订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查研究生的个人培养方案、论文选题和研究生导师名单,每学年研究生的课程安排、开题,中期汇报,毕业论文收集、送审,以及组织学生参加答辩会;

6.协助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教风、考风和学风建设工作,负责学院研究生的成绩管理、学籍异动审核、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毕业生论文管理等工作

7.协助领导做好各类评优评奖工作;根据研究生学院评奖评优考核制度,以及学院内部的实施细则,做好研究生的考核统计、结果发布;

8.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和学校职能部门下达的其它方面的任务。


 

土木水利学院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职责

1、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6、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7、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8、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9、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土木水利学院实验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熟悉仪器设备业务知识,精心管理仪器设备并及时维护,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按规定程序对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报修,每学期对仪器设备的损耗情况做出统计上报;

2、按照实验课表及实验项目要求提前申报耗材采购计划,认真做好实验课准备工作;

3、主动与实验任课教师沟通,了解任课教师对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药品、器具以及准备工作的具体要求,树立服务意识,为实验教学提供全方位周到、体贴的服务;

4、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实训,保证实验实训课正常进行,随时妥善处置实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事故。认真填写实验课记录和仪器、药品、耗材使用记录;

5、做好实验室环境整理和清洁工作,实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物品摆放整齐、合理有序,表面清洁无积灰污垢;室内地面无灰尘、污垢、积水,纸屑等污物;门窗清洁无污垢,墙壁无蛛网;

6、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器材的使用和维护,对剧毒和易燃、易爆的药品、气体和其它物体要严格按规定妥善保管和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与整改处理;

7、实验课后,带领并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收拾整理好实验实训仪器、器材与用具,关好门、窗、水、电、气等;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2024年4月15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