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学生提供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农垦校发〔2024〕82号)(以下称《转专业管理办法》)精神,特制定我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全流程具体工作。
1.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书记
成 员:各专业负责人、院办负责人
2.监督小组:负责对转专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察
组 长:学院纪检委员
成 员:分团委书记
3.考核小组
组 长:相关专业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
成 员:骨干教师4人
二、报名要求
1.转专业面向群体为2024级本科生(不包含留级生)。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1)属于定向就业招生及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升本、高职班(三校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中外合作办学、中(高)本贯通等特殊招生类型。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
(3)有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
(4)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或由其他学校转入)。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转入专业人数和条件限制:
(1)留(降)级、休学期满复学以后原专业发生变化。
(2)创业休学后复学。
(3)退伍复学。
三、接收人数与选科要求
专业名称 | 在校生数 | 拟接收数 | 高考选科要求 |
土木工程 | 120 | 18 | 包含物理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0 | 6 | 包含物理 |
水利水电工程 | 120 | 18 | 包含物理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40 | 6 | 包含物理 |
注:“在校生数”指2024级本专业现有学生数。
四、提交材料
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参照各专业拟接收人数,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签字的转专业申请。
2.学生本人签字的《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学生本人大学阶段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退伍学生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创业学生需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获得有关的表彰、奖励或证书等(若未获得可不提交)。
以上提交材料,应于2025年5月30日前送至学院309办公室,过期不予接收材料。
五、资格复核
1.对已提交成绩单和高考选科情况进行复查。
2.复核学生学籍(休学、保留学籍)、处分情况。
六、考核程序及地点
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学院将通过考核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招收转专业人数限额内进行录取。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以下3部分组成:
1.高考成绩占比10%。学生高考成绩需按下式折算为百分制。
式中:
2.大学阶段第1学期成绩占比30%。第1学期成绩由学生第1学期纯成绩专业排名比按下式折算成百分制成绩。
式中:
。
3.面试考核成绩占比60%。面试考核包含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两部分内容。外语能力主要考核学生外语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心理健康状况、专业认知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分析应变能力、创新创业潜质、团队意识、学习态度等。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10%+大学阶段已修课程成绩×30%+面试考核成绩×60%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考核结束后考核材料(复印件)、面试打分表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案。
学院进行面试时间:2025年6月11日下午15:30,地点:土木水利学院301会议室。
七、录取及公示
1.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录取最后一名存在综合成绩相同者,则全部录取。
2.公示
(1)面试结束后2天内,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公示栏和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反馈。
(2)公示期间,如学生临时提出放弃拟转入资格,则按照最终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召开会议研讨。
(3)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学生可向学院纪委申诉(电话:6819903)或向学校教务处申诉(电话:6819092)
(4)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学生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八、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土木水利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
学院网址:https://tumu.bya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819906
土木水利学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