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完善学院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院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会务公开的原则
1、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要坚持从我院实际出发,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可信。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认真负责,注重实际效果,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
2、依法办事的原则。实行公务公开,必须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会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即保证会务公开合法化,又要维护会员的知情权、民主监督权。
第二条会务公开的内容
1、工会通知和活动公开。工会主席及时发布校工会各项通知。发布演出、体育赛事、竞赛等活动内容和时间,积极组织我院教师参与。
2、福利发放公开。准确及时发布校工会和院工会发放的福利内容、地点等信息。
3、经费公开。工会年度工会会费交纳和使用情况公开。每次使用工会会费前,必须经工会委员多数同意后方可使用。发票必须经过三位工会委员审核签字后才可报销。
4、教职工关怀制度公开。教师生日、患病住院、工伤、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丧事、节日慰问等按照《土木水利学院教职工关怀制度》执行,每年年终公开具体花销。
5、其它与会员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事项公开。
第三条会务公开的形式
1、工会通知、活动情况、福利发放等通过我院企业微信向全院发布和活动公开。针对各项活动,委托各个协会会长(如:篮球、排球等)组织人员训练和参赛,工会提供后勤保障。
2、每次工会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在工会的企业微信中发布并汇报。每年年终,汇总年度经费花销向全院公布。
3、教职工关怀花销在每年年终汇总后,向通过企业微信向全院公布。
其它各项内容也通过我院企业微信公开。
第四条会务公开的组织和实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会务公开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会务公开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制定组织规划、公开方案;重大问题的协调、指导。
2、建立健全监督机构。成立会务公开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合理解决。适时组织会员群众对实行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评议,将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反馈给有关部门,并负责督促落实。
3、设立监督意见箱,意见箱由监督小组指定专人定期开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必须有专人办理,对会员群众意见要归纳整理后反馈给有关部门,并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给以认真的答复。对违法违纪、打击报复、违反会务公开规定的人和事,要根据不同情况,坚决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本方案自全院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