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水利学院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20-08-03浏览次数:94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校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品领用管理办法(修订)》文件,制定本办法。

1.对于化学危险品要严格遵守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把锁的管理制度。

2.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出入库审批手续,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

3.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院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危险品请领单,并按照用量由专人领取。实验完毕后必须写出详细的用量记录。

4.学生使用时,实验教师应详细讲解并指导,教会安全操作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并且从发放到实验完毕,要有专人检查、监督,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实验人员要有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以保证人身和物品安全。

6.对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废渣、废液,应予以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

7.对于化学危险品的存放要做到标签、数量相符,符合安全要求,设专柜或专库分类存放。做好防火、防水、防漏、防盗等预防工作,并建立经常检查制度,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浪费及其它意外事故。

8.危险品的运输和装卸必须严格遵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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