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水利学院三好学生评分标准(试行)

作者:发布时间:2020-04-23浏览次数:194

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细则

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培养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

三、申请条件

凡符合《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附件1)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本校研究生具备申请资格。

1.学习成绩优异,个人培养计划中已开设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2. 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者。

3.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 读研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或在科技竞赛、文体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年度国家奖学金:

1.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有补考科目者;

4.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评分标准

奖学金评定实行积分制,由学习成绩评分,论文、科研成果获奖、专利、学术活动评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评分学生干部评分等四个部分组成,总计评分由上述项分数累加,评分方法和标准如下:

土木水利学院三好学生评分标准(试行)

评分指标

分值计算方法

学业情况10分)

学习成绩

在读期间成绩平均分≥90

5

在读期间成绩平均分≥85

3

在读期间成绩平均分≥80

2

外语成绩

研究生外语水平达到CET-6或相应水平

5

研究生外语水平达到CET-4或相应水平

3

思想政治表现(10

思想素质高、政治觉悟强

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要求进步

10

论文、科研成果获奖、专利、学术活动(65分)

发表文章

(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第三作者)(10分)

SCIEI期刊、会议收录SCIEI

(收录即可)

105(第三作者)

国家级期刊、国际会议、国家级学会年会收录

83(第三作者)

中文核心期刊

5

省级期刊

3

科研成果奖励

15分)

国家级一等奖29

1513121110987

国家级二等奖27

1412111098

省部级一等奖29

13111098765

省部级二等奖27

12108643

省部级三等奖25

11975

厅局级一等奖29

98765432

厅局级二等奖27

876543

厅局级三等奖25

6432

创新发明

(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10分)(注:博士为1-2名、硕士为13名)

发明专利

1064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642

外观设计专利

532

参加科研项目(以项目任务书为准)(10分)

国家级项目(59,9名以后

1087652

省部级(25名)6名后

64321

厅局级(23名)4名后

42111

校级(25名)

2

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10分)

获得省级立项资助

10

获得校级立项资助

6

参加学术活动和各种竞赛(10分)

 

在各类研究生论坛中做学术报告或论文获奖

(须有证书)

一等奖

10

二等奖

6

三等奖

4

 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学术沙龙、研究生暑期学校等(有相关证明材料)

5

国家级学科竞赛、技能大赛、课外学术竞赛

(前2名,345

一等奖

10642

二等奖

6321

三等奖

4211

优秀奖2

参与未获奖 1(第1名)

省部级学科竞赛、技能大赛、课外学术竞赛

(前2名,345

一等奖

6321

二等奖

4111

三等奖

2111

优秀奖和参加的(第1名)

在学生组织、社团综合表现(15分)

学生干部经历

5分)

在研究生学院和土木水利学院担任学生干部或班委或在党支部担任支书或支委,能够认真履职者

担任学生主席、支书、副主席、部长   5

班委   3

社团组织经历

5分)

在研究生学院和土木水利学院担任社团主要成员或骨干,能够认真履职者

骨干 5

成员 3

 

学院工作表现

5分)

为研究生管理工作做出的贡献

5

 

评分说明上述成果均须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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